关于上报2016-2017学年度第1学期缺课学生名单的通知 管理员 2016年09月22日 08:58 浏览次数:次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教务处[2016] 054号文件 为促进我校教风、学风建设,规范教学秩序,根据《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细则》(东农校长令[2007]第4号)第二条规定“学生必须参加每门课程的各项教学活动。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,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,成绩以零分计。”请各学院每月上报缺课学生名单,具体填报格式见附件。上报具体要求: 一、每月第一周的周三上报上月缺课学生名单(截止到16周)。 二、缺课学生名单的电子版和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纸介版,交至主楼教务科。 三、要求各学院认真落实,通知到任课教师,认真组织上报。 附件:缺课学生名单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二○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【缺课学生名单.xls】已下载次 上一条:关于申报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6年度一般项目与青年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2016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关闭
关于上报2016-2017学年度第1学期缺课学生名单的通知 管理员 2016年09月22日 08:58 浏览次数:次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教务处[2016] 054号文件 为促进我校教风、学风建设,规范教学秩序,根据《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细则》(东农校长令[2007]第4号)第二条规定“学生必须参加每门课程的各项教学活动。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,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,成绩以零分计。”请各学院每月上报缺课学生名单,具体填报格式见附件。上报具体要求: 一、每月第一周的周三上报上月缺课学生名单(截止到16周)。 二、缺课学生名单的电子版和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纸介版,交至主楼教务科。 三、要求各学院认真落实,通知到任课教师,认真组织上报。 附件:缺课学生名单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二○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【缺课学生名单.xls】已下载次 上一条:关于申报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6年度一般项目与青年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2016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关闭